8月28日下午,新晃县妇幼保健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供应机构入库签约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院长姚茂莲主持,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吴志高、院领导班子成员、清廉医院建设专干、纪检监察专干、财务科、设备科、药房管理人员及22家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供应机构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医鉴》廉政警示教育片;副院长姚华传达学习了《新晃县妇幼保健院“阳光采购”工作方案》、《新晃县妇幼保健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防控制度》、《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清廉医院创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
之后,湖南百仕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代表供应商做了表态发言。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姚茂莲代表妇幼保健院对各位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供应机构长期以来对妇幼保健院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采购方面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对大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医商关系;二是强化底线思维,严守行业行为规范,共同营造优良行业生态;三是坚持服务理念,建立互信互惠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我院高质量发展。
县卫健局党委委员吴志高代表县纪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和局党委对参会供应机构代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她强调,开展医疗领域廉洁购销行动,创建清廉医院,是落实国家卫健委“九不准”的必然要求,廉洁购销是双方合作的基础,购销双方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廉洁购销合同条款,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有效防范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同时,吴志高委员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廉政精神,落实有关规定,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二是要转变观念和思维,对增加患者负担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恶性违规手段进行杜绝,做到合理合法,中规守矩;三是要调整工作模式,加强维护双方关系与交流,遵守法律法规,不越雷池;四是要做到诚信合作、规范合作、廉洁合作和快乐合作,构建亲、清的新型医商关系。 最后,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供应机构代表提交了相关资料,签订了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与廉政协议书。
新晃县妇幼保健院至始至终高度重视清廉医院创建工作,自开展清廉医院创建工作以来,党政班子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把创建工作与党风廉政、行政管理、医疗业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机制日趋健全,清廉文化深入人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展现出了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家风清廉的新气象。